事故· 興南路二段出租公寓
中和興南路二段出租公寓縱火九死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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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11月22日晚上,新北市中和區興南路二段一棟打通相連的出租公寓發生縱火案,火勢迅速蔓延,造成9人死亡,另有一名鄰居燒傷。警方於翌日凌晨逮捕一名緬甸華僑男子,他坦承縱火,但否認有殺人故意,稱看到新聞才知道有人死亡。
據報道,公寓內部以木造隔間分租成密集的套房,頂樓亦有加蓋,令火勢快速竄燒;新北市工務局指出,頂樓加蓋早於2007年已列管為違建。男子同年5月及6月曾在中和華新街及興南路二段兩度縱火,均及時被撲滅。法院判決指出,他自認長期遭一名鄰居在網上群組播放聲音嘲諷,為報復而在租屋處點燃汽油縱火。火災發生後,相關單位表示會嚴格執行「清樓專案」。
本案一審、二審、更一審及更二審均判處男子死刑,最高法院多次撤銷發回。台灣高等法院更三審於2022年12月15日認定,他對鄰居是直接殺人故意但未遂,對其餘9名死者屬間接故意,未達「情節最嚴重之罪」,改判無期徒刑,褫奪公權終身,可上訴。
來源:綜合媒體報導
報道整理,非庭審結論;人名單位已去識別。詳見 免責說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