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故· 華明邨
華明邨鐵鎚殺夫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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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年8月,粉嶺華明邨一個住宅單位發生命案,一名男子遭妻子用鐵鎚襲擊頭部,重傷不治。
據無綫新聞報道,案中45歲女被告因要求丈夫丟棄佛像及植物,與丈夫發生爭執,其後用鐵鎚襲擊丈夫頭部,丈夫傷重死亡。
被告在高等法院否認謀殺罪受審。陪審團以6比1裁定被告謀殺罪名不成立,改判誤殺罪成立。
法官在2012年8月判刑時形容案件是家庭悲劇,指絕不能以殺人或武力解決夫婦爭執。法官指根據以往案例,誤殺罪一般判刑6至9年,考慮到被告在1999年曾有一次高買案底,最終判處她即時入獄6年。
來源:綜合媒體報導
報道整理,非庭審結論;人名單位已去識別。詳見 免責說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