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故· 富亨邨
富亨邨商場平台刺殺案(報道整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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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12月9日凌晨二時許,大埔富亨邨商場附近一個公園內,數名街坊飲酒聊天期間,一名54歲男子與另一名男子發生爭吵,其後腹部被利刀刺傷,送院後證實不治。警方將案件列作謀殺,並拘捕一名涉案男子。
案件其後在高等法院審訊。案情指,死者當晚與兒子談及婚事,被告在旁喝酒並不斷插嘴,雙方口角後一度打鬥,被在場人士制止。被告離開後返回寓所更換衣物,戴上口罩並帶刀折返,把刀插入死者腹部。被告數小時後在住所被捕。
陪審團於2019年3月裁定被告謀殺罪成,法官依例判處終身監禁,並指二人的爭執實屬微不足道。被告其後上訴,指原審法官未有就其長期酪酒引致的精神異常向陪審團作正確指引。上訴庭於2022年9月裁定上訴得直,撤銷謀殺罪名,改判誤殺。
來源:綜合媒體報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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