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故· 深水埗劏房
深水埗劏房男嬰虐殺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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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年8月25日,醫院職員報警,指一名48日大的男嬰昏迷送院,臉部有瘀傷、大腿骨折。男嬰的孟加拉籍父母同日涉嫌看管兒童的人虐待或忽略兒童被捕。男嬰其後轉往瑪嘉烈醫院接受緊急腦部手術,惟於8月30日證實死亡。據案情,一家四口當時居於深水埗一個劏房單位。
案件由西九龍總區虐兒案件調查組跟進。事隔近四年,警方於2023年5月落案控告該對夫婦一項謀殺罪及一項虐兒罪。
高等法院審訊期間,控方指兩人於8月24日發現男嬰不肯吃奶、四肢不如常活動,卻在男嬰失去知覺約一個半小時後才送院。驗屍發現他共有八條肋骨骨折,頭部受嚴重及致命創傷,法醫相信他生前曾被劇烈搖晃。醫生亦憶述,兩人聞悉兒子病危時表現異常冷靜。兩名被告否認控罪,聲稱傷勢由當時22個月大的長子造成。
2025年6月,陪審團一致裁定兩人謀殺及虐兒罪成。法官指兩人把責任推給不足兩歲的長子,行為令人震驚,就謀殺罪依例判處兩人終身監禁,虐兒罪另各判囚六年,同期執行。
來源:綜合媒體報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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